苏州市轨道交通票务规则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广大市民了解并遵守苏州轨道交通相关票务规定,依据《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苏州市轨道交通乘车规则》以及《关于苏州轨道交通正式票价的通知》(苏价服字〔2013〕122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基本票制
第二条 实行里程分段计价的票价政策:起步价2元可乘6公里,6公里以上部分,6~16公里每1元可乘5公里,16~30公里每1元可乘7公里,30公里以上每1元可乘9公里。
第三章 乘车凭证管理
第三条 在苏州轨道交通可以使用的乘车凭证有: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各类票卡;“苏e行”乘车码及其官方认可的其他乘车码;银联闪付卡;苏州市民卡有限公司发行的各类乘车卡;已加入互联互通的交通一卡通;政府规定的优惠类证件。
第四条 苏州轨道交通发行的车票不办理记名、挂失业务。
第五条 苏州轨道交通发行车票的有效期
(一)单程票:在乘客购买车票的当站当日内使用有效。
(二)旅游票:实体旅游票在首次进站后的一定时间内使用有效;电子旅游票在购买后的一定时间内使用有效。
(三)纪念票:在车票标注的有效期内使用。
(四)储值类票卡:以苏州轨道交通公告或票面印刷为准。
第六条 优惠乘车办法
(一)残疾军人凭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革命伤残军人证》、因公致残警察凭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由边门验证后乘车。
(二)市区离休干部及1名陪护人员凭《苏州市老干部参观证》、其他地区老干部凭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干部离休荣誉证》,由边门验证后乘车。
(三)苏州市现役军人凭本人拥军卡(需通过年审)免费刷卡乘车,超过年审有效期的,按普通乘客办理乘车;现役军人凭本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证》、《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证》、《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证》、《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文职干部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文职人员证》等有效证件,由边门验证后乘车。
(四)军队退休干部及士官:凭本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离休干部荣誉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退休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休证》、《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退休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干部荣誉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退休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文职干部退休证》等有效证件,由边门验证后乘车。
(五)消防救援人员:凭本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学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休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消防救援人员证》,由边门验证后乘车。
(六)江苏省献血人士:凭本人献血卡(需通过年审)免费刷卡乘车,超过年审有效期的,按普通乘客办理乘车;或凭本人《江苏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由边门验证后乘车。
(七)苏州市劳动模范:凭本人劳模卡(需通过年审)免费刷卡乘车,超过年审有效期的,按普通乘客办理乘车。
(八)苏州市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本人优待卡(需通过年审)免费刷卡乘车,超过年审有效期的,按普通乘客办理乘车。
(九)见义勇为人员:凭本人有效的市级以上(含苏州市、江苏省或国家级)见义勇为荣誉证件,由边门验证后乘车。
(十)市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苏州教育E卡通免费刷卡乘车,未按期增效的,按普通乘客办理乘车。
(十一)市区的70周岁及以上老人除工作日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以进站时间为准)以外,凭本人高龄卡免费刷卡乘车;工作日高峰时段,按普通乘客办理乘车。
(十二)苏州市残疾人凭阳光卡(需通过年审)免费刷卡乘车;苏州市盲人凭《盲人免费乘车证(苏州市)》由边门验证后乘车;市区的70周岁以下残疾人凭本人爱心卡(需通过年审)免费刷卡乘车,超过年审有效期的,按普通乘客办理乘车;残疾人凭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伤残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证》等政府规定的伤残证件,由边门验证后乘车。
(十三)市区的60~69周岁老年人:凭本人老年卡刷卡乘车,享受单程票票价5折优惠。
(十四)市区的普通高中、中专、技校、职高学生:凭本人学生卡(需通过年审)刷卡乘车,享受单程票票价5折优惠;超过年审有效期的,按普通乘客办理乘车。
(十五)使用苏州轨道交通发行的计值类储值票,苏州(苏州市民卡有限公司发行)、无锡、常州的交通一卡通的普通乘客刷卡乘车均享受单程票票价9.5折优惠。
(十六)使用市民卡/苏州通的普通乘客,在一个自然月内累计乘坐轨道交通1-15次可享受票价9.5折优惠,第16-30次可享受票价9折优惠,第31次起可享受票价8折优惠。
(十七)使用市民卡(免费卡除外)或交通一卡通的普通乘客,刷卡乘坐苏州市区(含吴江区)常规公交、轨道交通、有轨电车时,本次刷卡与前次刷卡时间间隔90分钟内,本次刷卡基础票价最高减2元,剩余支付票价享受对应卡种刷卡优惠(连续两次轨道交通刷卡不享受换乘优惠)。
(十八)每位成年人可免费携带2名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乘车,超过2名儿童的,按超过人数购票乘车。
(十九)优惠人群购买单程票,均不享受折扣。
第七条 发票领取
(一)苏州轨道交通客服中心售卖的实体类票卡,在售卖、充值时一次性提供相应金额发票;电子类票卡(旅游票、计次票),有效期内凭购买记录至车站客服中心领取发票。
(二)持普通单程票、乘车码(除电子旅游票、计次票)、银联闪付卡的乘客,凭票或乘车记录在目的地站出站前至车站客服中心索取本程发票。
(三)使用苏州市民卡有限公司发行的各类乘车卡的乘客,凭购买或者充值小票到市民卡公司指定的服务网点换取等额发票。
第四章 车票、乘车码和银联闪付卡使用规定
第八条 乘坐苏州轨道交通实行一人一票制,乘客凭同一有效乘车凭证进出站。
第九条 普通单程票、预赋值单程票岀站须投入岀站闸机,无效单程票由轨道交通车站回收。
第十条 计值类票卡和乘车码(除电子旅游票、计次票)及银联闪付卡,每次乘车按实际乘坐里程计费,出站时扣费。
第十一条 计次类票卡每次乘车不限里程,出站时扣除一次乘车次数,具体规则见苏州轨道交通官网。
第十二条 市民卡/苏州通、苏州(苏州市民卡有限公司发行)、无锡、常州的交通一卡通余额低于轨道交通线网最低票价的折后金额时将不能进站。其他地区的交通一卡通低于线网最低票价时将不能进站。
第十三条 无有效乘车凭证或者持过期票、人为折损的无效单程票乘车的,需补交线网最高票价票款。
第十四条 使用各类乘车凭证进站的乘客,在付费区停留时间超过180分钟,出站时需补交线网最高票价的超时费用(轨道交通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十五条 出站时,单程票超程,需补交超过部分费用;储值类票卡余额不足的,需支付本次车程费(轨道交通原因导致的除外)。车票既超程又超时,需补交超过部分费用和线网最高票价票款。
第十六条 储值类票卡未正常刷卡出站的,下次乘车须补扣前次乘车费用后进站。乘车码及银联闪付卡行程缺失进站或出站记录,乘客可在7日内(含当日)至客服中心补登行程,或咨询苏e行客服。7日后仍未补登,系统会自动扣除进站或出站车站的最高票价。
第十七条 乘客在同一车站进出站,普通单程票、预赋值单程票由闸机回收,其他乘车凭证需支付该凭证的最低车程费。
第十八条 乘客进站10分钟内取消乘车的,出站前需主动至本站客服中心办理免费更新或者退票业务;超过10分钟或非本站进站不予受理。
第十九条 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车票、证件乘车的,需补交线网最高票价五倍票款。持伪造的优惠乘车车票、证件乘车的,需补交线网最高票价十倍票款。
第二十条 苏州轨道交通发行车票的退票规定
(一)普通单程票:无进出站记录且可以读取卡内信息的,当日内可至各站客服中心办理退款业务。
(二)旅游票:
1.实体旅游票:无进出站记录、票面编号完整且无物理折损,自购买之日起的15日内(含购买当日)可至各站客服中心办理退款业务;
2.电子旅游票:车票有效期内(一日票24小时,三日票72小时)且无进出站记录的,乘客可通过手机端申请退票或咨询苏e行客服。
(三)纪念票:一经售出,概不退票。
(四)储值类票卡:正常情况下不办理退卡、退款业务;若票卡在使用有效期内发生故障等情况,无法正常使用的(须票面编号完整且无物理折损),可至各站客服中心办理无效票处理。
1.实体计次票:无进出站记录、票面编号完整且无物理折损,自购买之日起的15日内(含购买当日)可至各站客服中心办理退款业务;
2.电子计次票:自购买之日起的15日内(含购买当日)且无进出站记录的,乘客可通过手机端申请退票或咨询苏e行客服。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由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