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线公安通信系统子单位顺利通过验收

12月23日,市公安局联合轨道公司总工室、建设分公司、运营分公司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专家验收组,对1号线通信标(SRT1-3-5标)进行了公安通信系统子单位工程预验收。

验收组分为工程实体组和内业资料组,分别检查了工程实体(文化博览中心站)及内业资料。验收组专家一致认为验收部位质量符合设计和相关验收规范要求,满足合同质量约定,达到预验收标准。

(SRT1-3-5标通讯员 柴皎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