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苏州市轨道交通网络化进程的加快,轨道交通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越来越多,为了加强苏州市轨道交通的安全保护,保障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安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在苏州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第三方监测原有十家准入单位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比选增加了五家准入单位,增加后共有十五家轨道交通保护第三方监测准入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有准入单位名录(已于2017年10月24日公告)
1.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江苏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3.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4.上海市地矿工程勘察(集团)有限公司
5.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
7.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8.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9.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10.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加准入单位名录
1.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 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3.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相关说明
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及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要求,现就轨道交通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第三方监测的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1.自公告之日起,在我市轨道交通在建、运营线路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在以上十五家准入单位中自由选择,实施第三方监测工作。
2.第三方监测范围:包括轨道交通结构本体、建设项目的全部监测。
3.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处对轨道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第三方监测工作实施管理和考核。
4.为规范市场行为,上述十五家准入单位若连续两个日历年内(具体以监测合同签订日期计算)未承揽苏州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第三方监测项目,或存在瞒报、谎报、转包、分包等行为的,或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终止其准入资格。本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5.上述十五家准入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特此公告。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