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中心
-
头条新闻
-
通知公告
-
地铁课堂
-
媒体报道
-
专题活动
为满足苏州轨道交通运营人才储备需要,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一分公司( 以下简称分公司)委托相关专业院校,对电客车维修岗位招收苏州籍定向培训学员,进行为期一个6个月的专业课程强化培训,在验收考核及入职体检合格后,录用为苏州轨道交通运营一分公司正式员工。
一、招录条件
1、苏州大市范围(包括苏州市区、常熟市、太仓市、张家港市、昆山市)户籍;
2、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机械、电气、机电、计算机、建筑等理工类专业;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维修电工证书或安监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证书优先;
4、身高168cm及以上;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听力障碍、口吃;无慢性疾病、传染病、心理疾病、精神病及行为障碍,无精神病史、精神病家族史;
5、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E表5.0;
6、五官端正,举止得体、语言表达能力强;
7、无违法违纪、违反相关政策等不良记录;
8、能适应夜间倒班工作。
二、委培计划
专业 |
人数 |
主要工作内容 |
委培学校 |
委培期限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检修 |
60 |
负责城轨电客车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电客车符合运营安全行车要求 |
待定 |
6个月 |
三、时间安排
1、2020年3月20日到2020年4月10日,由个人根据报名条件自行到“一览铁路英才网”(网址:http://tl.job1001.com/),搜索“苏州轨道交通运营”、“运营储备人才”岗位,网上填写简历。
2、2020年4月30日前,确定意向人员,安排体检,签订协议。
3、2020年5月,开始专业培训。
4、2020年10月,完成专业培训。
5、2020年11月,分公司根据运营生产实际需求,安排培训合格的人员实习后录用。
四、考核录用
1、委托培养人员在委培期满结束后,参加分公司的验收考核,验收考核录用比例不低于90%。委托培养人员验收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不予录用。凡有下列情况者,视为验收考核不合格:
(1)委培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委托培养教学课程出现2门及以上考试不及格或1门及以上补考不及格的;
(3)验收考核不合格或有作弊、提供虚假材料的;
(4)有隐瞒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验收考核合格的人员将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机构为市级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结果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者,分公司不予以录用:
(1)体检结果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E表5.0;
(3)无色盲色弱,听力障碍。
(4)无慢性疾病、传染病、心理疾病、精神病及行为障碍,无精神病史、精神病家族史的。
3、委托培养学员如果未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维修电工证书、安监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证书,在培训期间由学校组织考证培训,委培人员未取得以上证书的,视为考核验收不合格(不能努力学习者慎报)。
4、委托培养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的,由委培学校颁发结业证书,无结业证书的,视为培训不合格,分公司不予录用。
5、分公司不承担各阶段淘汰及未录用委培人员的安置工作。
五、福利待遇
培训期满合格的,分公司根据运营生产实际用人需求,安排实习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后,即为分公司正式员工,年薪不低于8万元/年(税前),并享受五险一金、年休假等正式员工应有的福利待遇。职业发展路线:城轨电客车维修员—班组长—工程师。
六、委培费用
委培学校收取委培学员的培训费、住宿费、取证费及其他费用由委培学校自行规定,与分公司无关。
培训结束分公司正式录用并经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分公司按一定金额予以返还部分培训费用,具体另行规定。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录仅在苏州轨道交通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发布,我们未授权其他任何机构以任何形式进行招录,请报名人员注意甄别,以免上当受骗。最终是否录取,由委培学校确定。
2、报名人员对个人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有权取消其招录资格。
3、经审查并约定面试的人员,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进行群发通知,请报名人员注意保持手机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收到通知而影响招录的,分公司不承担责任。
分公司咨询电话:0512-65683208(工作日:9:00-11:30 13:30-16:30)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