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1日至12月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29日,巡察组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整改意见中反馈的4大类13个方面33项问题逐条分解整改任务,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三清单”,以“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紧迫感,从严从实从速推进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截至2023年6月28日,集团党委制定的110条整改措施中,95条措施已经落实,其他15条正按既定时间节点有序实施。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集团党委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巡察意见反馈第二天,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巡察反馈会会议精神,全盘认领、虚心接受巡察反馈意见,对照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归属,作出工作部署。4月3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4月10日,集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委书记、董事长金铭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作自我剖析,并制定整改方案,会议强调要在抓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以高质量整改助推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领导,坚持以上率下同频共振。为全面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成立了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金铭同志任组长,其它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集团高管、各处室(中心)及各子(分)公司负责人任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党委书记金铭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牵头推进分管事项整改,各处室(中心)与子(分)公司紧密衔接、上下联动,深入查找问题根源,迅速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实用性强的整改措施,形成以上率下、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集团党委每月召开会议,听取整改进度汇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点人点事点问题”重点整改事项,研究解决整改难题,确保整改任务“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三)明确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并下发《中共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4大类13个方面33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10条,逐条明确牵头领导、参与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和整改时限。加强跟踪督办,建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一月一汇总”机制,在集中整改期内汇总整改进展3次,强化跟踪问效,深入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往实里干、往细处抓,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用发挥不显著,对轨道交通行业发展前瞻性研究不足”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坚持不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常态化学习机制与集团中心工作相结合,集中整改期内共召开党委会9次,结合集团中心工作对下阶段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中心组学习统筹谋划,将中心组学习写入集团党委工作意见,制定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计划,每月按计划组织集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主题学习交流研讨。加强以学促改、以学促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苏州重要讲话精神,将理论学习融入国有企业家精神、经营型人才等专题培训,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干事能力。三是加强对二级党组织的工作指导,组织召开集团一季度二级党组织书记例会,对下阶段党建工作重点作出部署安排,督促各二级党组织主动适应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转变,指导二级党委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计划。

2.关于“对落实交通强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部署研究不足,建设‘轨道上的苏州’步伐不快”问题的整改

完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一方面,深化交通强国、长三角一体化战略部署研究工作。强化枢纽衔接,重视主要枢纽的城市轨交服务;推动城市间重大基础设施联通,规划与上海、无锡等周边城市的衔接线路;加速市域一体化,联系市区与四县市,形成全市轨道交通一张网。另一方面,加速推动“轨道上的苏州”建设步伐。积极推进6、7、8、10(苏虞张段)号线以及2、4、7延伸线的建设进度,11号线于6月24日正式开通;同步推进四期建设规划相关工作,目前已完成三期建设规划(含调整)中期评估会。

3.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低碳出行的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断提高交通运输绿色供给,吸引客流提升客流量。一是在“苏e行”平台开通碳积分账户64.31万个,兑换碳积分达12.6亿分。二是发挥优秀典型领航的积极作用,面向苏州市妇联、总工会、人才办先进人群发放电子计次票50.69万次,引导培养市民绿色出行习惯。三是全力协助2023年环金鸡湖半程马拉松、苏州马拉松等3场马拉松赛事,苏迪曼杯世界羽毛锦标赛,以及张韶涵、毛不易等2场演唱会的客运组织。四是开行各类“轨道+公交”接驳专线,赏梅2条、扫墓12条、旅游5条和青少年游学专线。五是更换地铁站厅综合资讯灯箱灯片,收集车站周边公交站台信息,更新公交换乘指引宣传贴纸。六是主办2023年苏州市“遇见”青年歌唱大赛,结合多场赛程及比赛期间线上线下宣传和校园地推活动,大力倡导低碳绿色出行理念。

(二)“现代企业制度不够完善,推进市场化经营力度不足”方面

4.关于“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合理,仍需优化”问题的整改

不断优化完善治理体系,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一是已完成建设、运营、开发公司分改子,物业、设施公司整合正按上级批复推进。二是以分改子为契机,梳理责权利关系,形成以公司章程为核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支撑的管控体系,明确母子公司管理界面,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同步修订部门职责,明确集团总部战略管控中心定位,发挥战略决策、资源配置、资本运作、监督控制、指挥协调“五个中心”,实现战略管理、要素配置、人财政策、标准体系、监督控制、信息平台、企业文化“七个统一”。三是全面排查各部门自建系统,形成资产清单完成分级授权,推进基础设施云平台迁移,开展基础接口开放等培训,持续做好信息化系统整合工作确保高效运行。

5.关于“市场经营理念不强”问题的整改

响应转型需求,顺应政策东风,探索建立集团市场化经营机制。一是制定并下发《关于在集团公司探索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深化集团内部市场经营理念,促进转型发展。二是制定《关于拟在运营一分公司综合维修车间开展激励试点的方案》,通过对综合维修车间在市场化经营方面进行“一项一策”的实施,在保证工作质量及生产安全的同时,深挖内部潜力,优化资源配置,通过科学、合理、有效的设置内部市场化运作机制及要求,有效激发员工在提升产能及效益方面的积极性,对集团高质量发展转型做出有益探索。三是完成既有库存全面摸排,并发布2023年度生产性物资库存去化方案,截至6月8日,2023年度采购需求核减620.52万元。同时,开展依托新线建设控增去存工作,目前经运营各专业与建设厂家核实,初步确定新线建设可用运营既有库存285万元(需品质检定),利用新线建设核减年度采购需求78.7万元。集团将进一步探索市场经营高质量发展。 

6.关于“考核还不够科学,激励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始终以构建有效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经营业绩意识为高质量发展的一项落脚点。一是通过修编《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办法》以及搭建集团“2023-2025年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层层传导集团高质量发展经营管理要求。二是明确业绩提升目标,提出具体任务举措,确保各单位以高目标、高标准、高要求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三是建立了正向激励负向考核的约束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出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研究各单位实际业绩与“薪酬分配”“评优评先”“干部提拔选用”等方面的关联应用,将企业总体效益与所有员工利益进行联动,确保全体员工方向一致、行动统一。

(三)“强化主责主业,推进集团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有弱项”方面

7.关于“既有线路运营水平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运营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客流强度不断提高。一是客流大幅攀升,2023年3-5月线网总客运量13006.98万人次,日均146.15万人次,客运强度0.70万人次/日/公里,较2022年(0.44万人次/日/公里)提升59.1%。五一期间,单日最大客运量230.2万人次,刷新历史最大值。二是服务提档升级。车站试点升级英文服务、特色语音广播、展现线路特色魅力等举措。完善“畅优出行”系列便民措施,针对公共卫生间私密性较差的问题,加装门帘提供舒心的服务环境。三是营运理念超前,积极对接走访地铁周边商户和企事业单位,已售卖地铁商户促销票超85.73万次,票款收入共计205.74万元,增加客流提高收入。

8.关于“经营开发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TOD开发。品汇左岸项目已完成公变送电、规划预验收,项目公寓计划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材料已提交吴中经济开发区审核;成立胥口项目公司申报材料已报国资委;桑田岛上盖平台预计年底完成结构封顶;集团与招商蛇口、龙湖地产等签订协议开展战略合作。二是邀请顾问公司对招商工作进行评审。东方之门站大空间开始预招商。制定站厅商铺长期整改行动方案,截至目前一季度完成2个商铺招商,二季度完成16个商铺招商,去化面积约552.5平米,部分站点因为与周边地块互联互通接口融合施工年内无法完成,作为长期整改事项。三是联合市资规局研究编制《苏州轨道交通站城融合设计导则》,形成一体化融合的设计指引体系,预计12月底完成编制工作。四是加速推进出入口开放,制定长期整改计划。现已开放戈巷街站3号口等出入口14个,预计年内开放18个、明后两年开放17个,其余17个因地面建筑物阻碍和方案未确定无法确定开放时间,作为长期整改。五是加强与板块属地对接,配合相关部门和板块对沿线用地梳理后的TOD潜力地块开展研究。结合地块所处区位与城市空间重点战略发展区域的匹配度、对轨道客流的提升作用、现有可开发条件、开发价值等方面,初步筛选出近期可推进的重点地块47宗,其他一般地块59宗。桑田岛项目上盖平台预计12月底主体工程完工。

9.关于“轨道交通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拓展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立足强链补链,聚焦布局“新赛道”,促进轨道交通上下游产业链集群化发展。一是完善集团《产业投资发展专题报告》。二是经集团党委会批准,成立市域轨道公司、十号线公司、大数据公司、科技产业公司等二级子企业。三是组建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主责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做强做大苏州本地轨道交通产业。

(四)“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不够严实”方面

10.关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不断压紧压实责任、落实落细措施,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制,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一是印发《关于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高管工作分工的通知》,调整领导分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二是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2023年4月运营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二期项目逐步上线测试使用,2023年5月完成工程建设安全智慧化平台建设和安全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平台建设等工作稳步推进。三是集团制定并扎实开展基础建设强化推进年、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和全面压降生产安全事故事件行动;集团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均签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条承诺书;4月14日开展杜邦安全文化培训;认真落实班前班后5分钟安全教育。

11.关于“风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

强化风险管理能力,统筹好安全和发展。一是制定《投资后评价管理办法》,完成对设施管理公司的投资后评价。完成乙供设备(材料)供应商相关管理制度初稿。资源招商及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已按有关部门意见修订。二是制定《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办法》;完成对品汇左岸工程项目专项审计,下发《专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开展对集团2020-2022年科研活动及经济效益专项审计。三是制定《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已提交公司律师事务部设立申请,待省司法厅审批后成立。四是将法务人员配备列入今年子(分)公司高质量考核指标,目前运营公司和资产经营公司已完成人员配备,集团法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

12.关于“招标采购管理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制度建设不断加强,采购行为不断规范。一是调整内设机构,指挥部第85次会议已同意将“指挥部招标领导小组”更名为“轨道交通招标领导小组”(集团内设机构),集团已于2023年5月发文明确轨道交通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二是引导降低投标报价不平衡的趋势,经与监管部门沟通,评标阶段不再对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评审,调整为合同条款中计量支付规则增加“综合单价调整办法”条款,对合同执行中出现较大量变的情况需对结算单价调整进行约定,部分施工招标项目涉及较大量变的不平衡报价得到解决。三是加强招标采购管理工作。单一来源认定已按要求严格审核、规范管理,严格要求单一来源论证公示、采购结果在资源交易平台备案。

(五)“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方面

1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深落细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班子成员个人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领导,进一步明晰管党治党责任。二是强化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制定“一把手”讲纪律专题学习清单,在集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加入全面从严治党学习内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加强对苗头性问题的提醒教育,集团党委专题研究上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及廉情通报。三是增强谈话交流,组织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女职工座谈会、劳模先进座谈会,探索建立集团谈心谈话机制,指导运营公司率先启动跨层级的谈心谈话工作,加强日常沟通交流,坚持抓早抓小。

14.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一是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廉政风险防控评价工作的通知》。由集团和第三方机构组建评价小组,对集团总部进行全面评价,对子(分)公司开展监督评价,发现缺陷落实整改,待所有评价完成后集团和各子(分)公司同步修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二是修订《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廉政谈话及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实施办法》,完善谈话记录表,增加被谈话人签字栏,严格要求谈话和被谈话人签字。三是与派驻组联合开展“清风行动”专项督查工作,强化对廉政谈话工作以及廉洁风险防控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

15.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多措并举推动警示教育高质量开展。一是以思想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好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平台资源,以“轨道集团廉政教育小课堂”的形式,在钉钉平台每周向全体员工推送廉洁警示教育小视频以及发生在轨道交通行业的典型违规违纪案例,现已推送10期,用小故事从细微处感化人、教育人,确保警示教育“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二是注重案件“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剖析典型案件形成“小故事”,利用钉钉平台向全员推送,扩大教育覆盖面,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后续将进一步剖析发生在轨道行业的典型案例,形成《轨道行业典型案例汇编》,实现案件“一张纸”向警示教育“一堂课”转变。

(六)“监督执纪不够有力”方面

16.关于“集团内部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抓好内部监督管理,让每个“打铁人”都能够严格做到自身硬。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强化纪审联动,主动介入监督。认真做好检举控告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集团对全体在职员工及委外单位员工进行“八小时以外”背景审查。主动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二是积极组织近20名纪检干部参加派驻组第三期驻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班,通过培训加强纪检干部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队伍水平,提高综合本领和素质,持续规范纪检监察工作,强化国有企业监督执纪问责。

17.关于“派驻监督仍需持续发力”问题的整改

派驻组与集团党委同向发力,持续以高质量派驻监督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强化政治监督,探索制定派驻组《强化政治监督行动方案》,更新完善2023年《政治监督清单》,紧盯市级民生实事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等强化监督,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是大兴调查研究,围绕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国有资本出资人履责等具体内容和实际业务,开展多类型多课题调研,服务发展破解难题。三是“组企”协同完善“大监督”格局,制定《派驻组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协作共进重点工作。建立发现问题闭环管理机制,推动强化员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督促开展2023年度内部巡查,开展公款旅游及隐形变异问题专项督查,联合开展“清风行动”专项督查,持续完善“组企联动”机制载体,进一步提升联动质效。四是加强纪检业务指导,会同集团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大会,印发《2023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指导打造纪检重点特色项目,为集团纪检干部“量身定制”专题培训课程,用好派驻组微信订阅号,不断强化对集团各级纪检干部的业务指导。

(七)“内部管理不够严实”方面

18.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财务管理前瞻性、有效性稳步增强,规范化、标准化明显提高。一是完成集团人员薪酬的50%在建设费用列支、50%在经营管理费用列支,调整后能够更合理的反映集团建设项目成本和管理效益。二是资产经营公司已成立公司工会并开通工会专用账户,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三是组织新任工会干部参加工会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会财务管理水平。同期组织各基层工会开展专项自查行动,集团工会组织专人对巡察整改问题“回头看”,以检促改,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工会经费管理条款,从严规范工会经费列支,切实提升工会经费使用的效能。 

19.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强化国有资产监督,资产管理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一是理清资产底数,启动资源信息化平台建设,开展上盖商铺出租立项准备。二是规范租赁流程,经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审议决策、市国资委备案,已审议协议出租项目27项和长期租赁项目16项。三是对苏州广电3号线经营权费参照4号线客流进行核减事宜,已完成2021年支付谈判,2022-2023年经营权费已请江苏华信资产开展评估,目前与苏州广电正谈判沟通中。四是集团加强对商业资源出租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2022、2023年开发公司招商项目年度留档材料及招商流程组织抽查和盘点并完成整改。

20.关于“公车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强化日常监督,规范公车管理。一是修订《集团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并督促各子(分)公司加强车辆管理:建设公司完成《工程用车管理办法》修订;市域一号线公司正修订车辆管理制度;开发公司启用车辆管理系统,对用车进行严格管理;运营公司建立统一的汽车管理台账、车辆管理信息化平台等;物业公司已修订车辆管理制度并开展车辆使用台帐专项检查。二是集团办公室已调整车辆管理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教育批评。三是市域一号线公司已调整车辆管理员,将涉及公车私用的委外驾驶员调离原岗位,并对其他委外驾驶员进行了警示教育。四是物业公司按照已修订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推进隐患车辆的报废处置。

(八)“党委会议事决策程序执行不够规范”方面

21.关于“部分决策事项事前沟通酝酿不充分,存在议而不决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规范党委会议题申报流程,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和决策质量。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集中整改期内共召开党委会9次,会议议题由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和观点后,党委书记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决策意见。同时,从严接受派驻组监督,按要求邀请派驻组代表参加会议。二是议题提报部门会前充分征求涉及部门意见或建议,进行有效沟通,并向集团领导进行汇报。部分议题根据需要提交集团战投会、技委会审核把关、听取意见。同时,召开党委会时邀请相关部门及人员列席会议。

22.关于“个别‘三重一大’事项存在临时动议现象”问题的整改

聚焦“三重一大”事项,规范“一把手”用权。一是为保持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干部选拔过程的程序严密、过程清晰、公正公平、责任可查,防止临时动议现象,集团立行立改,于2022年11月制定出台《关于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的若干规定(试行)》。二是加大对下属企业选人用人检查和条线业务培训指导,积极开展双周夜学,截至目前已开展6次培训,夜学内容包含干部人才制度、干部选拔、高质量考核等内容,切实增强人力条线业务能力。

23.关于“党委会决策表决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会议做到集体决策、逐项表决、“末位表态”,决策表决程序符合制度要求。

(九)“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2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选用程序、强化任前审核、完善制度体系,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规范。

25.关于“干部人才引育管用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

优化干部育选管用,确保干部德配其位才配其位。

26.关于“退休返聘人员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规范返聘人员管理,切实发挥离退休同志在返聘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27.关于“担当作为尚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从严规范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探索提升干部队伍人岗匹配度和岗位胜任力机制。

(十)“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方面

28.关于“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实,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不够”问题的整改

坚定不移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并开展研讨交流;二是初步形成红色示范岗(含提名岗)名单。完成集团大楼职工健身中心施工,推进开放运营工作。完成工会一键式服务职工平台项目梳理。集团文联开展多场职工文化活动。由集团主办的苏州市“遇见”青年歌唱大赛已于6月17日圆满完成。三是编发《关于建立轨道集团员工“八小时以外”定期排查机制的通知》,建立年度定期排查机制;四是出台集团《关于推进“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在加快“轨道上的苏州”建设上作出引领示范的实施意见》,并召开宣贯会。五是举办青年生涯规划项目2.0启动暨集团首批兼职思想政治辅导员(青春领航员)聘任仪式,召开青春领航员第一季度座谈会。

29.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筑牢思想防线,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一是建立健全舆情工作体系,印发《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信访工作管理办法》。持续拓宽舆情信息收集渠道,形成月度工作报告。二是召开二级书记季度例会,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下发宣传网络管理人员及宣传骨干队伍人员名单。落实意识形态专项巡察工作要求完成相关报告。完成意识形态半年度报告总结。制定意识形态基层建设年工作方案。三是融媒体中心进入日常运转阶段。完成门户网站的改版搭建工作。完成宣传平台内容检测系统的开发工作,形成宣传内容事先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检测。四是创设《地铁Q谈》《乘着地铁游苏州》《乘着地铁去读诗》等短视频品牌栏目。

(十一)“基层党组织建设仍需持续加强”方面

30.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一是加强统筹谋划,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要求,制定集团实施方案,做好2023年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更新工作。推进2023年党建高质量考核任务分解,做好2022年下属企业党建高质量考核。二是加强党务工作培训,积极组织143名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者参加发展党员履职资格证考试,组织85名党务干部参加国资委市属国企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分两期组织集团管理干部参与党的二十大集中轮训班。三是强化人员配备,于2022年12月5日印发《关于同意中共苏州轨道交通市域一号线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召开党员代表会议进行选举的批复》,完成市域一号线支部委员增补工作。

3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一是发挥民主生活会实效,主动学习严格按照程序开好民主生活会、指导基层党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已于4月10日组织召开集团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组织各二级党组织每月围绕相关主题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按规填报轨道党建APP平台。传达加强苏州智慧党建平台规范管理的工作要求,明确各二级党组织派专人做好“预警提醒”的自查销项,将工作情况纳入二级党组织党建考核之中。三是推进集团党建管理平台三期优化,加强对现有数据的整合运用,推出统计管理功能,推进党建APP与新闻报送平台稿件申报的打通工作,以现代化手段为基层党建赋能。

(十二)“落实巡察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32.关于“上一轮市委巡察反馈问题仍存在整改成效不明显、长效坚持不够等情况”问题的整改

加强集团降本、提质、增效,不断探索多元化产业投资。一是制定集团压降成本及财务资源管控方案,定期分析及反馈结果。二是完成地下商业振兴方案顾问公司专家评审和站厅商铺分区分类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启动第二家分成模式无人超市选址、设计。三是制定站厅商铺整改行动方案,截至目前一季度完成2个商铺招商,二季度完成16个商铺招商,去化面积约552.5平米。四是每月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督促持续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五是开展2022年度党建高质量考核工作,提前布置2023年度下属企业党建高质量考核和标准化考核。制定2022年度集团“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方案。六是以廉政教育小课堂和轨道行业案例汇编为抓手,多措并举强化廉洁思想防线。

(十三)“落实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33.关于“少数审计问题未整改”问题的整改

将少数审计整改不彻底的有关问题纳入本轮重点任务,集中精力突出抓整改,盯紧跟实,对账销号。一是已修订《信息化管理办法》,明确建立系统使用、运行效果评估机制。二是已制定《数据资产治理管理办法》,规范数据资产管理。三是已制定《应用系统实施规范》,明确相关授权审批流程。四是已制定《集团信息化考核管理办法》,规范应用效果评估工作。五是已修订《信息化管理办法》,更新了引用的文件,如引用《资产管理办法》《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等。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牢发展方向。将整改落实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巡察整改抓紧抓实抓到位。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系统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突出政治引领“把方向”,抓好人才队伍“管大局”,强化监督执纪“护生态”,真正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

(二)提升整改质效,深化成果运用。严格按照市委要求部署,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之以恒、长期坚持。对已整改到位的,继续巩固提高,适时组织“回头看”;对15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强化跟踪,确保执行到位。不断巩固巡察成果,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机制体系作为抓实整改的重要手段,从源头上遏制巡察反馈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两个责任”,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促进工作、建强队伍的务实举措,助力各项工作打开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三)贯彻决策部署,干好轨道事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激励集团上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聚焦建设、运营、经营、投资四大主题,加快推动“轨道上的苏州”建设,保证轨道工程建设进度,优化线网运营服务质量,推动地下商业振兴和TOD项目综合开发,扩大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全力打造国内外一流轨道交通企业。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将以巡察整改成果为动力,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肩负“为苏州加速、让城市精彩”发展使命,进一步提振“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精气神,围绕建设交通强国示范先行区的目标定位,加快推进“轨道上的苏州”建设,更好服务市域一体化发展,为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贡献轨道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2)6989 9091;邮政信箱: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邮政编码:215004;电子邮箱:sjjdcjdjcb@sz-mtr.com。

中共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