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近期,7号线车站艺术品方案已完成专家评审,现对艺术品专家评审方案予以公示。
二、公示范围
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艺术品专家评审方案。
三、递交方式
1. 各方可将建议发送邮件至:szgdjtzm@126.com。
2. 纸质稿件可邮寄:苏州市金鸡湖大道1661号,苏州轨道交通线网指挥中心1921室,邮编:215000。请在信封上注明:轨道交通7号线艺术品专家评审方案建议。
3. 咨询电话 0512-69899999转9746。
四、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5个工作日)
苏州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