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集团运营分公司员工王艳华获评“姑苏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王艳华是一名行车调度员,他在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先后两次积极参与救火,保护了社会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在他身上体现的勇敢无畏、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
(运营分公司技术调度部 范良)
附:王艳华先进事迹
2013年11月21日下午,王艳华正坐在自己家附近的小河边钓鱼,突然一大妈焦急地跑过来大叫:“小伙子不得了啦,着火了,赶紧救火啊。”这时,王艳华想都没想,就提着钓鱼用的水桶打了桶水就冲了过去,发现原来是居民区里的一间厨房了烧了起来。可是水桶里的水根本就没有办法灭掉燃烧的火焰,这时王艳华想到自己车上有洗车用的高压水枪。他在救火的同时拨打了119报警,正好看到停车地方还有几名附近居民在晒太阳聊天,王艳华急忙告知他们前面26号弄堂里厨房着火了,请他们赶紧到社区推灭火车并通知社区民警过来帮忙救火,然后王艳华就跑到着火附近接好水管用水枪灭火,这时前来帮忙的社区民警、辅警以及部分街坊邻居都赶来帮忙了,在大家共同合力下,大约二十分钟后火势得到控制,这时消防队也来到了现场,用高压水枪剿灭了最后的火焰,火终于扑灭了。王艳华把水管理好后,又回到了河边收拾渔具,这时消防中队中队长在那位大妈的指引下找到了第一时间救火的那位同志——王艳华,他积极配合社区民警一起做了份详细救火记录后,民警对他的处置给予了肯定和赞誉。但是王艳华只说了很平凡的一句话:这是我应该做的。
这已经不是王艳华第一次组织救火了,在2012年初,他还是星海广场站的值班站长时,车站装修阶段,电焊工作业时的火星引燃了出入口扶梯下的泡沫塑料,导致浓烟滚滚,因为在扶梯下面,火势根本无法控制,王艳华第一时间发现险情,并组织施工人员接水龙带爬到接缝处采进行了先期灭火处置,及时控制了火势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