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轨道交通行政执法救济渠道

当事人若对苏州轨道交通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不服的,可以在接到相应的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苏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苏州轨道交通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0512-69899000